长春:政采合同管理交出满分答卷

行业资讯 2022-07-05   |  人围观

标签: 采购合同  政府采购  吉林 

本报讯 记者牛向洁 通讯员郑世钰报道 随着我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开展,合同管理作为政府采购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,已成为各地财政部门评比的重点。在2020年度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,吉林省长春市的政府采购二级指标“合同管理”项获得满分,成为全国最佳。

据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合同公开及变更上,长春市财政局从合同签订及公示、合同变化赔偿、合同追加上加大管理力度,严格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。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签订,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;中标合同签署后,要求采购人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进行公示。

“长春市财政局严格监管政府采购合同,加大了对合同公开及变更的监管力度。尤其是合同签订及公示更加规范,合同标准化文本内容更加全面细致,为供应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。”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张宏佳对记者说。

针对政府采购合同标准不统一,合同签订内容、格式不规范等问题,长春市财政局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协作,按照货物、工程、服务这三大类品目进行区分,并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,制定20类合同标准化文本。合同标准化文本在合同格式、商务条款、履约验收、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、纠纷解决方式等多项合同履约环节进行重点规范,并将合同标准化文本嵌入采购文件中,作为采购文件标准化文本的一部分与采购项目信息一并进行公开。

“一方面,合同及时公开,让我们有机会了解到我们未中标的项目与其他公司的差距在哪里,有助于提升和改进我们以后的工作。另一方面,合同标准化文本多样,许多基础性条款无需与采购人再次商议即可确定,为我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节省了很多时间。”谈及合同标准化文本,长春龙天华尔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经理韩青春说。

履约保证金的规范也是长春市财政局在合同管理中的一大亮点。长春市财政局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、减免政策、退还时间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。对履约保证金返还的时间,该市财政局明确要求,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,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。针对中小企业,长春市财政局还规定,取消对中小企业的合同质量保证金,并将履约保证金从合同金额的10%降为2%。韩青春对此深有体会。他表示,目前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基本都采取递交履约保函的形式,原来中标一个项目需要缴纳好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保证金,现在仅需一张保函就可以代替,使资金占用率大大降低。对于信誉较好的公司,有些项目甚至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。

此外,政府采购合同是否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、时间和条件,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也是衡量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长春市财政局提出,采购人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。若由于采购人原因致使供应商延期收到款项,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支付资金的条款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,并将采购人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。

“我们明显感觉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数量增多了,外地供应商咨询我们政府采购业务的数量也明显增多,这都得益于长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优化,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的进一步加强,市场开放度的进一步扩大。”长春市公安局财务科的才华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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