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河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道排、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沥青、体育面层、悬浮地板及运动场围网材料三次采购项目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-中标候选人公示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招标项目名称:******心项目室外道排、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沥青、体育面层、悬浮地板及运动场围网材料三次采购
招标项目编号:***HABWJ***
招标(采购)方式:竞争性谈判
招标(采购)公告
开标(采购)日期:***年08月26日
标段(包)名称:******心项目室外道排、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沥青、体育面层、悬浮地板及运动场围网材料三次采购-3标段
标段(包)编号:***HABWJ***-3
******心项目室外道排、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沥青、体育面层、************示如下:
******标(成交)候选人名称:******司
地址:******厦办***室
******:人民币 壹拾叁万叁仟元整(*** 元)
质量:合格
工期:30天
备注说明:详见附件
******标(成交)候选人名称:无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************司
地址: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A2栋
联系人: 祝工
联系方式:***-***
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 ************司
地址:******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
项目负责人:王寅琦 联系电话:***-***
公示期:***年08月27日至***年08月30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******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,节假日休息)************司提出异议,异议材料递交地址:******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,联系人:鲍工,联系电话: ***-***。
******理有异议的,************司提出投诉,联系人:韩工,联系电话:***-***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******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******托代理人(******托授权书)******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******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******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******理、************诉讼程序的。
******告。
************司
***年08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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