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招标项目名称:******环境提升
招标项目编号:***HABGN***
招标(采购)方式:竞争性磋商
招标(采购)公告
开标(采购)日期:***年11月25日
******************示如下:
******标(成交)候选人名称:************司
地址:合肥瑶海区临泉路长春都市北楼A座***室
******:人民币 贰佰柒拾玖万捌仟陆佰叁拾元整(*** 元)
质量:合格
工期(交货期):45天
备注说明:详见附件
******标(成交)候选人名称:无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******
地址: 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与林芝路交口
联系人: ******颖
联系方式:***-***
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 ************司
地址:******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
项目负责人:王寅琦 联系电话:***-***
公示期:***年11月26日至***年12月01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******示期间,************司提出异议,异议材料递交地址:******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,联系人:鲍工,联系电话:***-***。
******理有异议的,******提出投诉,联系人:戚工,联系电话:***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******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******托代理人(******托授权书)******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******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******理、************诉讼程序的。
******告。
************司
***年11月26日
附件:***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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